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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8 09:30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州市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

“一卡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字〔20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德州市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州市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

“一卡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拓展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在人社服务、政务办理、养老医疗、资金发放、文化旅游、交通出行、智慧校园、惠民生活等居民服务常用场景的应用,助力我市融入京津冀社保卡“一卡通”协同发展,推动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体系基本形成、跨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基本实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夯实“一卡通”基础支撑

重点推动加载“居民服务一卡通”标识字样的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并同步签发电子社保卡,到2027年,推进常住人口持卡全覆盖,推动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到86%。实现电子社保卡与“鲁通码”、“电子健康码”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一卡通”基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拓展“一卡通”应用领域

按照“创新应用、协同共享、分步推进、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快推进社保卡在多领域多场景的“一卡通用”,原则上能用社保卡承载的身份凭证、待遇发放等政务和民生领域应用,均可由社保卡承担,持续提升“一卡通”综合服务效能。

1. 深化人社服务一卡通用。持续推进“全业务用卡”,构建“一件事一卡办、全链条一卡办”的服务新模式。强化养老待遇认证和办事凭证用卡、就业补贴和社保待遇进卡,实现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持卡结算等功能。通过社保卡向群众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待遇补贴申请和发放记录查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推进政务办理一卡通用。加快推动“多卡集成”、“多码融合”,实现社保卡在政务服务领域作为身份凭证使用。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及电子证照证明系统,推动电子社保卡与其他个人电子证照等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切实解决群众在不同政务服务平台重复注册、重复验证等问题,支持在政务服务大厅持社保卡办理业务。(牵头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政务服务大厅各进驻部门)

3. 深化养老医疗一卡通用。构建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拓展社保卡在高龄津贴、老年优待场景应用,实现社保卡身份认证和待遇发放功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善社保卡就医购药应用环境,以电子社保卡与电子健康码互通互认为基础,拓展社保卡在挂号就诊、住院登记、缴费结算、购药取药、信息查询等就医全流程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探索推进电子社保卡和医保码在就医购药领域并行使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4. 推广资金发放一卡通用。完善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资金发放机制,持续深化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鼓励将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居民服务类资金发放账户。分步推动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国企人员工资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推进部门相关系统与一卡通系统对接,推动公积金提取通过社保卡发放,逐步扩大各类资金(待遇、补贴)通过社保卡发放范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

5. 推动文化旅游一卡通用。进一步增加社保卡在文旅领域应用的场景类别和数量,重点拓展在景区游览、公共场馆入馆、图书借阅、观演购票等环节的服务功能,覆盖景区景点、文化科技中心、博物馆、图书馆、城市书房、科技馆、文化馆等各类场所。在酒店宾馆推行使用电子社保卡住宿登记,不断提升文旅领域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等)

6. 推行交通出行一卡通用。强化电子社保卡乘车码在市域公交线路的应用,推进社保卡加载交通联合密钥,对接公共交通平台,实现持社保卡刷卡优惠乘车。探索融合社保卡与公交敬老卡、爱心卡、学生卡等专属交通卡功能,提升相关持卡群众交通出行体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试点智慧校园一卡通用。推动社保卡与校园卡功能融合,支持社保卡应用于校园门禁、图书借阅、食堂就餐等日常服务,探索推动各类奖助学金通过社保卡精准发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 拓展惠民生活一卡通用。深化社保卡金融账户功能在各类民生场景应用,依托各项社保卡消费优惠活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1)优化金融服务供给。积极引导持卡人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支持鼓励合作金融机构整合资源推出社保卡金融理财产品、社保卡存贷款利率优惠等服务。拓展社保卡在公共服务缴费场景的应用,覆盖水、电、燃气、供暖及通信缴费等常用项目,有效提升居民日常生活便利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打造惠民消费场景。依托“社会保障卡惠享山东行”等系列活动,围绕购物、餐饮、加油、加气、充电、观影等生活领域,推出社保卡消费优惠举措,以社保卡为载体形成促进消费的新生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一卡通”保障支撑

1. 优化用卡服务环境。依托省“一卡通”应用平台,对接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以及相关部门业务应用系统,推动实现应用对接和数据共享。优化终端用卡环境,部署改造“一卡通”读卡扫码终端,完成相关应用系统接口改造和功能升级。用卡场景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系统、设施设备的对接改造,并负责后期系统运营维护等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等)

2. 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依法规范数据采集、传输、汇聚、存储、共享、使用全流程管理,加强对各类重要数据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切实防范数据泄露风险,协同各数据供给部门构建数据、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等)

(四)完善“一卡通”服务体系

1. 提升基础服务水平。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增加即时制卡网点数量,着力优化“即时补换卡”、“同号换卡”、“跨行换卡”等便民服务,完善社保卡主题社区建设,推进社保查询、资格认证等高频事项就近办理,满足群众多元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优化网办服务效能。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实现省内及跨省社保卡申领、补换、挂失、注销等全周期业务网上办理。聚焦用卡实际,健全线上咨询服务机制,将“一卡通”应用问题纳入12333知识库,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用卡体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合作金融机构)

3. 推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强化与京津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对接社保卡“一卡通”场景和应用,做好政策、技术、软硬件设施等联通工作,推动融入京津冀社保卡“一卡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审批服务局等)

二、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6年5月底前)。各部门形成专项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路径,强化对接沟通,完善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二)工作实施阶段(2026年12月底前)。根据要素保障实际,依托省“一卡通”应用平台,分场景推动社保卡在相关领域应用落地。

(三)基本实现阶段(2027年5月底前)。基本实现社保卡在相关行业领域的应用。

(四)拓展完善阶段。深入拓展社保卡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动态评估应用效果并不断优化提升。持续推动融入京津冀社保卡“一卡通”协同发展。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专项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协调推进,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抓好本领域社保卡应用工作的推进与落实。强化资金保障,通过分步列入财政预算、政银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注重宣传引导,做好各项应用功能加载至社保卡的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动态总结宣传优秀典型案例,为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德州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专项工作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德州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

专项工作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赵纪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艳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桑  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成  员:张少先  市教育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刘立文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周  蕾  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  霞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财源保障中心主任

孙丙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保中心主任

宋玉刚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孟繁云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牟正君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大鹏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刘俊哲  市国资委副主任

田  伟  市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刘丽丽  市医保中心主任

张  兵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王  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夏祥涛  市科协副主席

专项工作机制日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该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